今天坐车经过汽车东站时,刚好看见一个男子跑步跟着一个骑自行车的女孩子,一只手伸伸入女孩子的包里,我开始还以为是那女孩子的对象呢!当他们跑到服装城时,在那里的一个协警对那个男子"嘿"了一下,又连着对那个男子摆摆手,我这里才明白!这是一个小偷!虽然这个协警并没有出手擒小偷,不过他还算有点良心,过去给那个女孩子提了个醒.
其实在刚来到杭城之时,就听老乡说过汽车东站小偷的猖獗,要不是亲眼所见,我还是不敢相信,在法制的今天居然也会出现,我认为在九十年代中前期的广州火车站才有的现象在这里上演!
我真的惊异于那个协警,你不去抓他那就不要做得那样明显吧,你就睁只眼闭只眼呗,你那样做不是将我们的法律踩于脚下吗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