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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个人日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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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7-12 18:51:36 评论 ( 1 ) 点击 ( 93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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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擦肩而过的幸福[随感]2008年1月25日 7时45分37秒 |
错过一时即是错过一世 当原本属于你的最终和你擦肩而过时 你所能做的就是看看自己手上还握着什么 希望我在摊开手心的时候,不是一无所有
常常会羡慕得不到的东西,却不注意在身边的东西,人就是这样。越轻易得到的东西就越不珍惜。东西是这样,人也是一样。不属于自己的那一个,总觉的很好。女人聚在一堆就会各自开始不停的数落的自己的男人有多少没长进,多少的没出息。既然是如此,当初又为何要选择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呢。既然在一起如此的不开心,又为何不找个更好的点呢。答案是事实并不这样。男人也一样,总觉的自己的女人不如意,只看见别人的女人怎么好,却不知其实他人也是如是抱怨。人便是这样,只容的自己说他人不好,容不的他人说自己不好。扯远了,其实我是要说我自己的。
我想我也不是个懂珍惜的人。从不珍惜自己身边仅有的东西,仅有的人。对于任何事物,我并没有特别的喜好,人没有,物也没有。什么都可以成为我喜爱的,对我眼就可以。可是一点点的瑕疵就可以令那个对我眼的东西厌恶至及。人常说: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。我想我就属于这种。我不会把我的想法说出来,可是我会贯彻到底,没有余地。固执的程度不会比一个糟老头差。
对男人,不知怎么了,难道是真的过了做梦的时间了吗?不是对男人没有兴趣,也喜欢看好看的男人,可是如果真的有这样的男人要和我在一起,我想我恐怕脱口而出的话还是一样的:我不要!朋友常常对我说,差不多了,该找个男人了。我回答说会的,看缘分啊,难道男人会从天上掉下来,掉在我面前啊。也列举过想要的男人的条件:不抽烟,会喝酒,个子不要太矮,样子顺眼就好。朋友总是热心的说,那我帮你介绍好不好。开玩笑的时候说好,一旦说真的,就逃难似的说不要不要!突然连自己都迷茫了,我是不是不喜欢男人啊,难道我是同性恋?可是真的也没迹象可以证明我是喜欢女人的。那就是我男人女人都不喜欢了?呵,年纪不大,居然就得了这种病,笑死人。
半开玩笑的对朋友说,我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,每每说的朋友流汗,无语,自己在屏幕这边傻傻的笑。好象说的不是自己的事情,笑的那么灿烂,可是笑的眼里为什么会有泪。我实在很庆幸,我妈对我其他事情都不急,惟独急这一件。 在学校的时候,喜欢窝在寝室里看小说。在家就窝在家里,躲在这方屏幕后面不知所谓。有时候真觉的自己是见不得光的人,感觉自己像长在阴暗角落里的毒草。朋友告诉我,你再这么窝下去,怎么找的到男人。我也知道,而且我是那种完全不相信网恋的人。只是窝在家里让我舒服而已,让我舒服到忘记有需要找个男人。只有真的觉的苦闷无处发泄的时候,才发现自己比别人少了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。一个人窝进被窝,抱着自己的手臂狠命的哭,哭完了继续一个人的生活。我想我是老人口中那类吃苦不记苦的人。常常好了疮疤忘了疼,等疤又裂开了,才又想起那种痛。俗话说,天做孽有可为,自做孽不可活。我算是自做孽。
乱七八糟的扯了半天,好象还是和擦肩而过不搭什么边嘛。算了,就当我捆了,脑子不清楚,胡侃呢。只是希望提醒我的朋友,睡觉前,把手伸出来,静静的想想,自己的手上还握着什么,有没有不小心从指缝里漏掉的东西。如果有,如果重要,记的要捡回来了。捡回来比你重新找个差不多的来的容易。
我朋友很讨厌我说这辈子怎么怎么的。他总说,你的这辈子还长着呢。是还长着呢。可是在这还不长的日子里,偶丢失的东西真的已经太多了。在我不断说的过程中,也是在一次次的提醒自己,我已经丢了太多的东西,在这辈子剩下的日子里,我要握紧那还没有被我丢掉的东西。不要怕痛,不要怕累,破了皮,出了血都没关系,只要东西还在你手里就好。要知道属于你的东西,才是对你最好的东西。一旦被你丢掉了,也许就再也找不回来了。你丢掉了,别人捡去贴上了自己的标签,你就再也找不回来了。尤其是幸福,近的你都无法察觉的幸福是最容易丢失的,他来的悄无声息,一旦不被注意,他可能就悄悄的溜走了。直到失去了,你才会察觉到幸福他长了脚,自己跑掉了。
呵,我的幸福也许已经受不了我,自己长了脚跑掉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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